在推进去产能过程中,唐山市坚持财税政策加减法并举,既作用于当下去产能的立竿见影,又长效性服务于新的经济动能培育。2017年,该市通过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倾斜的力度等多项举措促升去产能的“温度”。
加大去产能奖补力度。在落实国家、省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同时,今年安排财政配套资金1亿元。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制定出台《唐山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办法》,其中50%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再就业培训、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等,其余50%拨付给完成化解任务的企业,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核实下达。
运用差别政策倒逼企业去产能。对未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企业,以及城市建成区和生态红线控制区的钢铁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提高其运行成本,倒逼产能搬迁、退出。特别是对违规新增产能未按期完成产能置换的,执行最严厉的差别电价和环保政策,直至压减到位。
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和重组。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钢材品种的就地应用,延伸钢铁产业链条;引入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改造装备、改进工艺。鼓励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发挥产品、技术、资金、资源、区位等优势,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在压减产能的同时,减少企业数量。积极推进“225”产业格局,打造2家特大型企业集团(首钢、河钢唐钢),2家大型企业集团(渤海、长城),5家区域特色企业集团(津西、港陆、东海、春兴、德龙)。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优势钢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境外战略供应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以2016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承办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和第十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等活动,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每年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20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在境外设立日本、美国招商联络处,利用唐山市会展业发展引导资金,组织企业参加国外的活动,帮助企业走出去。设立唐山市出口信用保险资金,先后为40多家出口企业投保。
积极妥善安置职工。着眼稳定就业局势,对化解产能企业实施援企稳岗,确保去产能不出现“并发症”和“后遗症”。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4年以来,累计拨付补贴资金10.86亿元,支持企业55家。2016年,全市化解炼铁产能780万吨、炼钢产能829万吨,超额完成省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