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修法工作提速,8月29日,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草案一旦通过,意味着我国将对外商投资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近年我国大幅放开外商企业投资限制。背景一是全球贸易新格局推动中国快速融入世界化。2016年2月,以美国为首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签署,美欧双方争取在今年年底签署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国际区域自贸协定进展加快,要求中国必须以更加开放的举措来应对全球化。目前,中国和欧美等国已经开展了投资协定谈判,中美投资协定(bit)谈判进行到第26轮,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采用负面清单”谈判机制下,进一步交换负面清单;中欧双边投资协议正在围绕草案文本进行谈判,结合欧洲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积极态度,中欧bit谈判有可能后发先至。
二是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潮流。作为全球贸易第一大国,中国的对外投资在提速,我国已是国际投资净流出国,对外投资规模超过了fdi(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统计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5802.8亿元,同比增长58.7%;同期,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17.6亿元,同比仅增长5.1%。随着中国资本账户流出量加大,顺应全球投资形势,放开外商投资限制是中国改革开放必经的一步。
现在,中国政府在放宽外商投资管理,将进一步削减在一般制造业领域对外资的限制。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在经贸投资方面开放的制度性安排探索,通过先行先试,已在自贸区内允许钢铁领域外资企业独资。将自贸区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工具和方法论。个人判断,在2018年我国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有可能率先允许外商在钢铁领域开办独资企业。那么,中国钢铁企业准备好了吗?
首先,中国钢铁已经具备全球竞争力,放开外资限制不会对产业构成根本冲击。
我国对外商钢铁领域投资限制的政策发端于2006年“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外商投资钢铁行业不允许控股。该政策成功遏制了外资钢厂登陆大陆的企图,最终迫使米塔尔公司减持和退出华菱钢铁,新日铁、浦项等知名企业在中国市场也鲜有作为。
从产业发展看,我国钢铁产业消费处于峰值弧顶区,行业已经相当成熟。遏制外资进入钢铁行业的这十年,中国钢铁产量高速增长,从2005年粗钢产量3.6亿吨,攀升至2015年8亿吨,增长4.5亿吨。而全球粗钢产量由2005年的11.5亿吨增加至2015年的16.2亿吨,仅增长4.7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