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行业亏损面达50%的现状,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实施方案,提出严禁新增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多种途径压减产能等举措,积极有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
浙江省是用钢大省、产钢小省,以特钢为主,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据省政府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具有炼钢产能的钢铁企业34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32家。受国内普遍性产能过剩影响,全省部分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钢铁行业亏损面达到50%。
根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实行严肃问责。鼓励和引导企业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主动退出过剩产能或低效产能,能够主动退出的钢铁产能要尽早退出。鼓励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钢铁“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浙江省政府的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省压减钢铁产能300万吨以上,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钢铁企业数减少到20家左右,过剩行业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