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304系列不锈钢热轧平板作出反倾销终裁:自上述国家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上述国家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企业税率为309美元/公吨,马来西亚企业税率为316美元/公吨,韩国企业税率为180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9、7220。
在本案中,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lianzhongstainlesssteelcorporation,china)应诉。
2014年3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304系列不锈钢热轧平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