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12月17日消息,截至目前,工信部已分两批公告了钢铁规范动态调整企业名单,共撤销48家企业规范公告、要求52家企业整改、变更24家企业名称和47家企业装备,钢铁规范企业总数由304家减至256家。
为了持续督促企业规范经营,2018年工信部继续部署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及自查、地方初审、专家核实等环节,工信部研究提出了2018年度钢铁规范企业拟动态调整名单,共涉及四种情形,具体为:拟新增12家规范企业、撤销11家规范企业、要求17家规范企业整改、变更27家企业装备和7家企业名称。
此次拟新列入的规范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国家正式批复并完成产能置换近年新建成的企业,二是完成淘汰落后或原规范企业停产一年以上破产重整后重新更名的,三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部分电炉钢企业,四是国家特殊政策扶持的新疆地区原有合规钢铁企业,五是作为地区减量整合并收购其他规范企业的牵头企业。工信部表示,本次增加优先考虑已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地区,对京津冀钢铁产能总量控制地区暂不新增规范企业。
此次拟撤销规范的11家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二是冶炼设备全部关停退出的,三是由于主动放弃规范申请、破产清算、股权重组等原因未通过地方初审的。工信部表示,对于撤销规范公告的企业,后续如能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强整改实现持续规范生产经营,可在后续动态调整时按程序重新提出规范申请。
此次拟列入整改名单的17家企业,主要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环保部门和有关地方检查发现存在环保问题的,二是安监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三是未如实填报规范申报材料,四是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工信部表示,列入规范整改名单的企业,若已整改落实到位,要吸取教训,切实依法依规规范经营;若尚未整改到位,要按照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拟变更装备的27家企业涉及冶炼装备增加和减少两类情况,变化的主要情形是:一是过去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建成投产的,但由于前期种种原因导致实际与原公告不符;二是在原公告后企业经批复实施了产能置换搬迁改造等建设项目导致装备发生了变化;三是由于钢铁去产能、置换退出等原因造成部分冶炼设备关停退出。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对规范企业的冶炼装备变更,仍将继续组织严格审核,对符合规定、切合实际的分批予以变更;对涉及违规新增产能等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将列入撤销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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